关于萧山区残疾评定相关事项的公告

日期:2023/8/30 15:28:55 | 人气:81 | TAG

为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残疾评定工作,根据《关于深化残疾人证办理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工作的通知》(浙残办发【2020】7号)要求,经与区卫健局和相关残疾评定机构商议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01

评残时间(有变化)


(一)听力残疾评定时间有变化:

从9月开始,由原来每月10号、25号全天(每月2次),改为每月5号、15号、25号全天(每月3次),如遇节假日、双休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(具体评定日期会有短信通知申请人)。

根据一套残疾评定流程所需时间的测算,为确保每次安排的评残人员均能在保证评定质量的前提下就诊,每次评定人数安排不超过25人(其他残疾类别评定人数限定的原因与此相同)。



(二)其他类别残疾评定时间暂时不变:




肢体残疾评定时间(临时):


每周四上午,如遇节假日暂停一次(具体评定日期会有短信通知申请人),每次评定人数安排不超过40人。




言语、视力残疾评定时间:


每月10号、25号全天,如遇节假日、双休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(具体评定日期会有短信通知申请人),每次评定人数安排分别不超过20人、40人




精神、智力残疾评定时间:


每月10号、25号全天,如遇节假日、双休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(具体评定日期会有短信通知申请人),每次评定人数安排不超过40人。



02

评残机构(不变)




肢体评定机构:


因原评定点作为我区疫情防控点还未开放,现临时变更评定地点为: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一楼(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然南路368号南门进)




听力、言语、视力评定机构:


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(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然南路368号南门进)




精神、智力评定机构:


萧山区精神卫生中心(萧山区新塘街道涝湖村山下陈17号)



03

办理时限

残疾人证首次申领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,但下列特殊情况不受办理期限的限定。




01


申请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,办理流程将予以终结,办理时限不受办理期限的限定,如要评定需按流程重新进行申请。




02


申请上门评定时限不受办理期限的限定,结合实际申请人数、申请时间先后、路线安排等情况,原则上每月安排1-2次




03


如需跨区(县、市)评定的,由区残联在7个工作日内做好与对方残联委托评定的对接工作,评定时限不受办理期限的限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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