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山区首届“最美残疾人”和第二届“最美助残人”推荐宣传活动启动啦!
日期:2023/8/30 15:40:42 | 人气:34 | TAG
为深化“最美萧山人” 精神文化品牌建设,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弘扬和传播社会正能量, 进一步营造互尊、互助、残健融合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,树立残疾人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的良好形象,区委宣传部、区文明办、区残联联合开展萧山区首届“ 最美残疾人”和第二届“ 最美助残人”推荐宣传活动。
评选条件
“最美残疾人”推荐条件
01
萧山区户籍或在萧山区内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以上, 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中国公民;
02
身残志坚,自强不息,事迹感人,在当地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美誉度;
03
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社会公益事业,勇于奉献,事迹感人;
04
自主创业,辐射带动周围残疾人就业,引导和带领广大残疾人脱贫致富,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;
05
在社会其他领域取得优异成绩,作出重要贡献;
06
无违法违纪和重大不良记录行为;
07
已获“最美残疾人”等市级以上类似荣誉的,不重复推荐。
“最美助残人”推荐条件
01
萧山区户籍或持有萧山区《暂住证》的个人或在萧山区域内注册的社会组织;
02
照顾、帮助残疾人多年,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照顾、帮助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,事迹感人;
03
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有无私奉献的爱心,有良好的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,有舍己为人、乐善好施的高尚品质,有生动感人、特色鲜明的事迹,在当地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美誉度;
04
无违法违纪和重大不良记录行为;
05
原则上不推荐残疾人家庭成员和残联系统公务员、事业编制残疾人工作者,已获评“最美助残志愿者(助残人) ”等市级及以上类似荣誉的,不重复推荐。
推荐方式
(一)组织推荐
各镇街残联、残疾人专门协会等相关单位认真筛选,分别组织推荐1-2个候选对象。
(二)社会推荐
各级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、村( 社区)和社会组织、机构(个人)等都可推荐。
(三)自荐
助残组织和个人可以自我推荐。
注:
社会推荐和自荐的候选对象,经所在地镇街残联初审后,送至区残联进行相关资格审查。
报送要求
报送材料
填写《萧山区首届“最美残疾人”宣传活动推荐表》或《萧山区第二届“最美助残人”宣传活动推荐表(个人、团队)》 (电子版、扫描件),提供2000字以内的详细事迹材料,2张候选人白底近照(2寸) 、助残照片和团队合影(电子版、JPG格式、不小于2M),候选人为公职人员的,还须有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。
时间安排
整个评选活动分为筹备启动阶段、推荐申报阶段、评选公示阶段、宣传激励阶段。推荐申报阶段将于10月20日结束。
萧山区首届“最美残疾人”宣传活动推荐表
萧山区第二届“最美助残人”宣传活动
推荐表(个人)
萧山区第二届“最美助残人”宣传活动
推荐表(团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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